1、继承遗产不够还债应该还哪个不还哪个
当面临继承遗产不足以偿还债务的状况时,需要明确相应的偿还顺序,具体如下:1、优先清偿法定债务在处置遗产债务时,某些特定的法定债务具备优先清偿的地位。譬如被继承人所欠的税款,这是其对国家应尽的义务,需要从遗产中优先划出相应部分予以清偿。还有必要的丧葬成本,这是为了妥善处置被继承人后事所产生的合理开支,同样需要从遗产中优先支付。这类法定债务的优先清偿,是基于法律规定和公序良俗的考量,以保障有关权益和社会秩序。2、普通债权按比率清偿对于普通的债权债务关系,当遗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时,需根据各债权的比率来进行清偿。具体而言,要先确定总债权数额,然后计算每一个债权人的债权数额占总债权数额的比率。再依据这个比率,从遗产中为每一个债权人分配相应比率的清偿金额。如此的安排旨在公平地对待每一位债权人,防止出现不公平的清偿状况。3、继承人不需要额外偿还继承人在继承遗产时,是以所得遗产的实质价值为限,来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。也就是说,假如遗产的实质价值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,超出部分继承人不需要强制偿还,除非继承人自愿偿还。而若继承人舍弃继承,那样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,就能不必承担清偿责任。
2、结婚以后如何买房才是夫妻共有财产
结婚以后以夫妻一同财产买房,无论登记在一方或双方名下,一般都是夫妻共有财产。夫妻结婚以后的薪资、奖金、劳务报酬等收入都属一同财产,用此类资金购房可认定为共有。若一方爸爸妈妈出资,没明确表示赠与一方,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,也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,房地产为夫妻共有。除此之外,夫妻双方可签订书面协议,明确约定结婚以后购买的房地产是夫妻一同所有。即便购房资金来源、登记状况不符合法定共有情形,依据协议约定,该房地产也属夫妻共有。
3、结婚以后如何买房是个人
结婚以后买房在特定状况下是个人财产,包含用结婚以前个人财产全款购房且能证明资金来源、夫妻签订有效婚内财产协议约定房地产归一方所有、一方爸爸妈妈出资为自己子女购房且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(爸爸妈妈明确表示赠与双方除外)。
1、用结婚以前个人财产全款购房时,证明资金来源至关要紧。如提供结婚以前存款账户流水等,依据有关法律规定,能明确表明购房资金为结婚以前个人财产,所以该房地产是个人财产。
2、夫妻签订的婚内财产协议,只须符合法定形式且不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,就是有效的。这体现了夫妻双方对财产的自主约定权,法律尊重这种约定,房地产按约定归一方所有。
3、一方爸爸妈妈出资购房并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,一般视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,保障了出资爸爸妈妈及子女的权益,但爸爸妈妈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则另当别论。若对结婚以后买房财产归属还有疑问,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。
当面临继承遗产不够还债的状况时,并不是简单地决定还哪个不还哪个。第一,债务的清偿是有法定顺序的。通常来讲,会优先偿还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,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质价值为限。假如继承人舍弃继承的,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偿还责任。对于存在多个债权人的状况,根据比率受偿。若遗产已被分割而未清偿债务时,如有法定继承又有遗嘱继承和遗赠的,第一由法定继承人用其所得遗产清偿债务;不足清偿时,剩余的债务由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按比率用所得遗产偿还;假如只有遗嘱继承和遗赠的,由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按比率用所得遗产偿还。你是不是对继承遗产还债问题还有其他疑问?若有,点击网页底部的“立即咨询”按钮,专业律师将为你详细解答。